按照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公安厅(黑族发[2017]83号)文件《关于做好我省少数民族普通高考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已完成我区2018年少数民族普通高考考生民族成份初审工作,特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发现存在造假行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建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5日
受理单位:建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建华区政府二楼
受理电话:0452-2565479 13836228664
建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