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我区将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应届毕业学籍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并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所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齐市建华区辖区内2018年毕业的非师范类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2017年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四)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该类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和时间:
体检(4月1日--4月20日)--网上报名(4月20日--
4月30日,每天0:00--24:00)--现场确认(4月26日--
5月4日)--审核认定(5月15日--6月15日)--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6月30日--8月30日)。
(一)体检
1.体检对象:具备本公告“认定范围和对象”规定人员。
2.体检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20日早8:00-10:00。
3.体检地点:建华区医院门诊(原解放门医院)。
4.体检具体要求:
为了使您的体检更加顺利、结果更加准确,在体检前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化验肝功、血糖(素食三天)等项目者,需空腹12小时,于次日上午10点前抽血。体检前日应清淡饮食(以素食为主),禁酒、禁茶、禁咖啡、禁宵夜,并避免使用对肝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检查肝、胆、脾、胰部彩超者需空腹,泌尿系彩超检查者需憋有少量尿液,女士检查盆腔彩超者需憋尿至膀胱充盈。
(3)检查妇科前,请排空小便,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妊娠或近期(2-3个月内)计划妊娠的女士,请告诉妇科医生,勿做妇科检查。
(4)检查胸透等放射项目时,需注意衣着及饰品。衣着上不能有金属、塑料、树脂等硬性材料的装饰物,孕妇(已婚未育者请务必检前确认是否受孕)或近期(2-3个月内)计划妊娠的女士不宜做X光放射检查。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并携带药物备用。
*体检当日需要您携带身份证,并将您的体检表内需本人填写部分详细填写,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感谢您的配合。
检查报告结果在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可取。
*体检中心地点:建华区医院门诊(原解放门医院365bet体育35元卜奎大街217号)。
*体检中心联系电话:2688233。
(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本公告第一项的(一)、(二)类人员(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三)、(四)类人员(未参加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谨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教育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资格。务必上传符合网络要求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白色或蓝色背景电子彩照。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彩色打印,一式二份),以及“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
个人因漏(错)填(选)信息、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现场确认
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413室。
时间:4月26日-4月27日9:00-16:00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月28日、5月2日 9:00-16:00
(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月3日-5月4日 9:00-16:00
(申报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4)。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现场在审核人的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彩色打印,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复印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
8.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1、2)。体检在建华区解放门医院进行,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包含建华区属地内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要确保2018年4月20前完成。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9.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
11.提供与申请表同底板小二寸白色或蓝色(必须与网传照片一致)背景纸质照片1张,背面提前写上报名号和申请人姓名。
12.申请人网上报名、申报材料及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表上简历填写不少于两行(日期首尾衔接,最后一行为X年X月--至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第二页需要本人签字。申请表为彩色打印。
(四)审核认定。我区审核认定终止日期为6月15日。
(五)证书和申请表打印、领取。我区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具体领取日期以QQ群公布的日期为准。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求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华区教育局413室领取。
联系方式:0452-6162210 王老师
QQ群: 439756137
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pdf
附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