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建政办发〔2017〕21号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华区防内涝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地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建华区防内涝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建华区防内涝抢险应急预案
为做好内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保证建华区防内涝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内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此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建华区内的突发性内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一、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内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各部门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建华区重大内涝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涝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二)区防涝应急指挥部
区防涝指挥部由区政府领导及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成员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一致。
重大内涝灾害发生后,区防涝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内涝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区防涝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
(三)应急指挥场所
1.基本指挥场所。基本指挥所设在区住建局。在区住建局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指挥系统指挥全区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
2.机动指挥场所。机动指挥场所设在重大内涝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移动通讯设备进行现场重大内涝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四)部门主要职责
区防涝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对重大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区防涝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防内涝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内涝灾情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区防涝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协调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区防涝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内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协调组织重大暴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区农工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负责村屯村民的转移安置。
建华国土分局。负责及时协调提供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信息,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号使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建华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财政局。负责重大内涝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建华交警支队。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灾区疫情的流行;预防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
区委宣传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深入防内涝抢险一线采访报导宣传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清理易涝道路进水井;落实防内涝抢险后清淤、环卫措施;做好折断、倒伏树木清理准备。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负责辖区居民转移安置工作等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测预警信息
区重大防内涝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气象、水文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工作。
重大内涝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防重大内涝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区防内涝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有关重大内涝灾害信息。
(二)预防预警准备
区防内涝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重大气象、水文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暴雨的情况,立即协调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
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对重大暴雨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防内涝指挥部报告。
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三)预警级别划分
本预案中预警级别按照中心城区防内涝预警级别判定表,根据预测降雨量情况,将预警级别由轻到重分别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分别用蓝、黄、橙、红四色表示。
四、应急响应
(一)Ⅳ级响应
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区防内涝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二)Ⅲ级响应
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防内涝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三)Ⅱ级响应
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省、市防内涝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四)Ⅰ级响应
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公室、省、市重大防内涝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重大暴雨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区防内涝应急管理办公室管理,实现共享。重大暴雨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一)应急通信方式
各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区防内涝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响应决策
区防涝指挥部接到气象局水位数据和降雨量数据报告后,指挥长召集指挥部成员会商(视情况采取会议、电话或对讲机对讲方式),根据内涝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适时作出防内涝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并通过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相关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