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来源:区政府办 时间:2012-11-29
为切实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齐齐哈尔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建华区地质灾害特点
建华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时间在每年7-9份的主汛期,当暴雨和连续集中降雨时易引发区域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地质灾害形式为:取土坑、采砂坑发生滑坡或崩塌;河道堤防坡体土层渗水浆化,险工弱段可能发生堤坝垮塌。
二、组织体系
(一)机构组成
建华区设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主管副区长任总指挥,成员由区武装部、建华国土分局、建华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华国土分局,具体协调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二)部门职责
1、指挥部职责
领导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通知并指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办公室职责
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协调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价灾害发展趋势,为指挥部提供依据。
3、工作组职责
(1)应急抢险组。组长由农业局局长担任,所需人员从农业局、武装部、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当地群众中抽调。主要职责是: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并对伤员实施救护;组织受威胁人员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灾害调查组。组长由建华国土分局局长担任,所需人员从农业局及各村、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抽调。主要职责是:对灾害发生的规模、原因等进行调查,核实人员和财产损失;对灾情进行动态调查分析,提出应急防范对策;编写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3)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区民政局长担任,所需人员从农业局及各村、国土、财政、民政局等部门抽调。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物品、资金的筹资和落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日常巡查
1、在主汛期来临前,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设立警示标志或安全围栏,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以提高防御灾害能力;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点(段)要设专人排查和监测;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2、主汛期来临时,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特别是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要安排昼夜值班人员进行巡护、监测,遇暴雨和连雨天气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确保联络畅通,值班值宿及全体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
(二)临灾应急
1、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或已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小组,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2、根据险情,指挥部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
3、相关部门要立即组建应急抢险工作组,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应急
1、发生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出现人员财产损失时,当地责任单位及国土局应及时向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2、接到灾情报告后,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灾害发生后,各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力,在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区应急工作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抢险人力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主要从武装部、公安、国土、民政、交通、住建和灾害发生村等单位抽调。灾害规模大时,可请求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二)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应根据近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在财政预算中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预算,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物资保障
区民政部门要适当储备一定数量的帐篷、救生衣等救济物资,或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必要时进行及时调运;交通部门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运输线路的畅通;经发部门负责其他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科学详尽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奖惩并举,很抓落实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宿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不准瞒报和漏报。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而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政纪、法纪严厉处置;对发生紧急情况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大力表彰。
六、附则
本预案由建华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办公室电话:2551800 255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