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区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拟定区级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和办法;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调整建议。
3.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区直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4.审核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定内设机构的设置。审核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设置与调整;审核各类开发区、保护区机构设置意见。
5.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和办法;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省市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和调整区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区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区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拟订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办法;负责办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落编减员手续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统发的确认工作。
8.监督检查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9.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和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备案工作;审核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
二、班子分工:
主任: 梁 欧,负责编办的全面工作。
办公室电话:2553949
副主任:徐向荣,负责编办的日常工作。
王 颖,负责编办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电话:2553949
三、工作人员:徐昕:科员,办公室电话:25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