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项工作,其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经区委讨论决定后贯彻执行。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组织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区组织工作思路,推进全区组织工作健康发展。
(三)检查督促基层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情况,总结介绍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区委作出报告。协助区纪检委搞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改革干部制度,搞好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的考察了解,坚持客观、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为区委当好参谋,合理调配和使用干部,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五)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做好党群部门、人大、政协、检法两院等部门的干部管理和干部调配等项工作;认真做好干部统计汇总、干部档案管理、干部出国审查、干审等项工作。
(六)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调整、配备和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积极培养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搞好干部交流,使领导班子年轻、精干、富有战斗力。
(七)负责全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干部监督机构,配备干部监督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八)规划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搞好党员统计工作。
(九)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干部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规划,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十)负责全区人才工作。调查研究全区人才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有关人才政策,检查贯彻执行政策情况;负责省、市优秀专家的推荐和全区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区委管理的干部调转手续。起草并下发、上报干部任免的各项手续,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区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安置和照顾工作,落实好干部政策。
(十三)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领导
陈集慧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负责区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孟垂宇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区委组织部干部、目标考评 工作。
李瑞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区委组织部党建、人才工作。
三、内设科室
干部室、组建室、组织员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255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