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来源:物价局 时间:2015-04-15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政策;制定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区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区价格宣传工作。
(2)承担全区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市区价格监测体系,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草案;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复查、复核价格信访事项。
(4)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5)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领导机构:
局 长:孟庆仁
副局长:任德明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2552716
网 址:http//www.jhqwjj.com
举报电话:12358、255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