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
时间:2015-04-15
一、单位名称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局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依法开展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及行业作业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综合考核、评比、检查环卫处、城管大队工作;指导街道城管办和社区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行使(辖)区内(不符合)市容、环卫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的(强制)拆除(权),行使(违反规划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强制拆除权),(负责拆除、迁移环卫设施)许可权的审批;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规划审查和验收;负责辖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许可权,负责组织实施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冲洗洒水和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城市公共厕所粪便的收集、清运、处置;负责辖区内各类卫生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公共厕所的管理;负责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因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许可权。
(五)负责城区户外牌匾、广告设施、露天市场的规范、设置、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道市场、各类棚亭、施工、经营、促销及公益活动的审批管理并报市城管局备案;负责各类露天市场、各类棚亭、各类市场租金、及其它临时占道费用的收缴工作;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城市夜景灯饰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建(构)筑物和广告、牌匾的亮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检查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绿化费的收缴工作。
(七)负责全区内占道经营、乱贴乱画、露天烧烤、摆摊设点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内临街建筑门窗改、扩建、外部装修、公共场地、工程现场等容貌的管理。
(八)依法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及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九)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查处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集中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处罚权,主要查处违法侵占损坏绿地、园林设施和非法砍伐折损树木的行为,查处损害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集中行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查处城区露天烧烤、建筑工地噪音、焚烧污染物等行为;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查处无照商贩在道路或者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违法经营行为;集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在人行道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班子分工
局 长:杨跃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么 辉 负责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管大队大队长:赵忠雷 负责区市容管理工作。
四、联系方式:0452—2561201